第536章 潮骚

好一番缠绵过后,两人材松开各自的手臂,淋漓的大汗鼓噪着四处喷涌,为两道原始的喘息作答,令对方知晓主人的心意。

此情此景,好像也不需多说什么了,即便从刚刚开始就许久无言,但内心的宁静还是赋予了这对夫妻一种神赐的默契,就像是他们生来便是一对。

对高殷来说,草原的风景无论领略多少次,魅力都不会消减,他撩拨郁蓝的秀发,湿润得像一条脐带。

郁蓝附在他的胸膛间,宛如一条长出来的肋骨,忽然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会怀上么?”

高殷被这一声问得大脑空白,他前世对这项工程的兴趣多在第一阶段,并且主要预防第二阶段,工程的同事还从未如此情真意切地询问自己,甚至让他有一丝慌乱。

不过他确实更融入这个世界了,左臂毫不犹豫地揽紧郁蓝的身体,将温暖传递过去,右手则按着她的小腹,手指在白色的小山坡上划着圈圈。

“肯定会的。”

他闭上眼,冥想数息,接着猛然睁开,看着自己的手掌,满脸的不可思议!

“我感觉到了。它在踢我呢!”

郁蓝噗嗤笑了起来:“哪有这么夸张?这么快的么?”

“那当然。无论男女,它可都是天下强国的皇子,是我和你的孩子,异于常人也属合理。”

“自当如此。”

“所以你要做好准备。”高殷的语气像一个神棍:“哪吒在母亲的肚子里可是待了三年半之久,我们的孩子身份尊贵得多,必须是天神降世,兴许十年才破壳也说不定,你便要大着肚子十年,哎呀呀……”

郁蓝张嘴,用虎牙在高殷的胸肌上狠狠咬了一口,咬得满嘴是汗,才呸地松开:“不准咒我!”

说完,她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双手同样按在自己的小腹上,与高殷一起感受身体内的律动,只希望前面那些祝福都是真的。

高殷倒没觉得多痛,但他委屈起来:“汝敢咬我!我当以牙还牙!”

郁蓝立时惊叫起来,婀娜躲避,两人又闹了一阵,才再躺在一起。

缠斗使得两人不着片缕,殿外的宫女见怪不怪,搬来屏风遮挡寒气,又端来火盆,使得屋内温暖如春。

将衣服堆在身下,变成奢华的野餐布,高殷躺着,双手放在脑后,四仰八叉地仰望天空。

郁蓝慵懒地靠在他身上,肢体身段在高殷的光滑之处摩挲,像是专心致志的工匠,要将两人的身体雕琢成晶莹剔透的真玉来。

高殷忍不住想起一本名为《潮骚》的书籍,里面的少年少女在灯塔内躲避着暴风雨,因衣服濡湿不得不赤身裸体,出于爱慕互相赤裸着嬉戏,既张扬出动物的野性,隐约勾勒出成人的欲望,又持着人类的理性,显出尚属孩童的天真烂漫来。

以往他还对这样的场景艳羡不已,但现在却切实的捏在自己手中,母后、晋阳勋贵、娄太后、北周南陈、利益……这些都被封存在冰雪之中,与温暖的寝殿隔绝开来,此时唯一有意义的是陪伴自己的郁蓝,还有因她而涌现的无限安心之感。

年轻强壮的身体告诉自己,自己此刻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正和喜爱的女子享受着人生中最宝贵的青春韶华,哪怕只是一并躺着,什么都不做,也比浪费在朝堂上有意义。

原来这就是君王不早朝的含义,意志薄弱的皇帝便沉沦于此,即便是高殷,此刻也希望时间就这样停下,不要再往前运转半步。

想是郁蓝也涌出同样的情愫,低低哼起神秘的歌,听不清字句,却将寝殿的氛围拉得悠长、深远、再无愁虑,轻松得让高殷觉得这个世界如幻似梦,看不真切。

为了证明这一切是真的,高殷用胳膊紧紧抱住了郁蓝的身体,两人都听见彼此的鼓动,高殷忍不住长吻下去,不可思议的幸福感像是盆中的炭火,正熊熊燃烧着。

两人似乎都听到了大海的骚鸣。

潮水褪去,那种幸福感渐渐凝固,继而崩裂、溶进身体各处。高殷和郁蓝都觉得意犹未尽,但到此为止也够了,少年少女终究要穿回尊贵的衮冕,变为至高无上的帝后:“我也想带你去晋阳。”

高殷审视自己的人格,实在痛心疾首,这句在刚刚是纯粹的真话,可回到了帝王的领域,便忍不住用上了修饰的话术。

他到底不能以真实的面目去爱每一个人了,这既是为人的不幸,又是皇者的责任,生而为帝,他很抱歉。

郁蓝的歌声早已停止。她打了个呵欠:“再说吧,你不是还要迎娶几名新妇吗?也不急这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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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预设了,毕竟从传统的王朝观念来看,一个正统的皇后到处跑来跑去实在是不像话,反倒更应该留在都中,为丈夫打理好后宫,像是此前奔赴辽东,已属大逆不道,好在她是突厥人,略微能让人理解。

齐国是双都制,她随高殷去晋阳问题不大,而高殷不欲她跟随的原因,郁蓝也猜得到,即便不用权力的触角,也能以女人的直觉。

高殷忍不住笑起来,想是自己已经给了她最想要的礼物,才有所松口。

忽然,郁蓝的手捏住高殷手臂上的面板,细细揉搓,力道之轻,就像她的声音:“我不管你睡多少女人,但你的第一个孩子——儿子!必须是我生的!”

笑死人了,这要如何保证?但高殷不是弱智,没必要在此时拂了皇后面子。

“虽然还没发育完全……”

高殷向下窥探了一眼深渊:“既为后所请,那便行吧。”

郁蓝咬着下唇,扯过衣物,盖在身上:“随帝施为了。”

充盈之感沛然传遍全身,郁蓝头皮发麻,只觉得诞下帝国的嫡嗣真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

从遗传学的角度来讲,高殷的身体或许有成为超人的潜质。毕竟父系的基因来源于高洋,众所周知洋子那简直不是一个人类的状态,而母亲李祖娥又是内敛的壮硕,历经多次足以击溃常人的惨事、愧疚痛苦数年都还能坚强地活下去,甚至还活到了北齐灭亡,这就说明李祖娥的身体素质也不容小觑。

同样是赵郡李氏,李难胜就只多活了十年,二十二岁就死了。

高殷在身体方面多少也承袭了一些父母的优点,加上生活优渥、营养充足,又处在一个比猴子还猛的年纪里,和妃子捉对厮杀、杀个七进七出也十分正常,时不时还会和元仲华、永徽永馨几人打个通宵麻将,娴熟的牌技总能将她们杀得丢盔卸甲。

因此从皇后的寝宫出来后,高殷居然尚未满足,又去了凌素宫。

丝竹悦耳之声传入高殷耳中,高殷驻足,欣赏片刻,也是给侍从们去通知郑春华准备迎驾的时间。

凌素宫是高殷为郑春华修筑的宫殿,名字也是亲自取的,取自汉朝才女卓文君的《诀别书》,“春华竞芳,五色凌素”,大抵有着希望郑春华的芳艳凌驾众素之上的意思。这和贤淑无甚相关,也就说明了高殷暂时将郑氏搁置起来,以其姿色为美,使得郑妃身边的宫女都有些伤感,毕竟算起时间,郑春华才是最早陪伴高殷的女人。

不过郑春华本人对此倒不甚在意,就像一个普通的妻子,只要能看见丈夫,那便什么都不想了。即便高殷给她宫支取的用度颇大,但郑春华却不是很爱彰显这些财富,平日多收敛起来,只有高殷亲至才会拿出来与他共享,这点倒颇让众人称赞,呼为“贤妃”。

音乐既停,高殷便迈出步子,晃晃悠悠的来到凌素宫前,身上挂着彩绸的白衣女子款款而来,微微躬身,露出已经有不小规模的浮白:“见过至尊。”

“嗯。”高殷走近,虽然已经泄出大部分的火气,但此情此景,仍是让他迷乐不已:“何不唤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