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1章 向死
“可汗!齐军已经入击,与库莫奚交战,我等也应当立刻支援!”
说话的是随高殷自齐国来的骨密啜,燕都瞥了他一眼:“汝被齐人收买了?”
骨密啜傻眼了,立刻用刀划开脖颈,满手染血,表明心迹:“我永远是突厥的男儿,可汗的勇士!虽然随郁蓝入了中原,过了几天舒服日子,但只要可汗您一句话,我立刻回草原,为您战死在阵前,若是您不满意,我现在就可以死!”
说着,他闭目咬牙,手中一横,立刻就要把刀戳进肚子里。
燕都身旁的亲卫出兵,制止了他的行动,燕都摆摆手:“骨密啜,我知道你的忠诚和勇猛,怎么舍得你死在这里呢?我和你开玩笑呢。”
骨密啜睁开眼睛,这个草原男儿的眼中落下豆大的泪珠,让人看了忍俊不禁。
(齐军如此精锐,若不消耗消耗,只怕回去就要图我……即便不图我,那这战利品如何分配?全送于我等,突厥的勇士们一定说齐人慷慨大方,若分出去,我却也不愿意……)
燕都心思驳杂,他忽然想到郁蓝信中所提之事:如今的齐帝看上去彬彬有礼,实际上却极为多疑,爱计较,对朋友豪爽大方,对敌人则万般刁难。
若自己与其为敌,不仅破坏了和女儿的关系,还会变成他的眼中钉。变了就变了吧,可此前所有投入的一切,都会变得血本无归,不说如今仍在齐国的那数千突厥人的下场,将来女儿也会怨恨自己。
最重要的是,这样似乎捞不到足够的好处。
这些东西在燕都的脑海中快速过了一遍,他微微叹气,自己不欲齐军顺利做大,然而若从中作梗,又怕引来齐军报复。
如今再与周联手抗齐,又有些痴人说梦了,哪怕不考虑女儿,齐国也是肉眼可见的强盛,如今再解决库莫奚,可以腾出来的力量就更多了,自己没必要上赶着帮周国或者其他人挨这顿毒打。
“是男人的,就跟我上了!”
燕都的斩马大刀一指阿会氏!
“今日之后,我不想再听见库莫奚这个名字!”
“必为可汗达成!”
突厥人嗷嗷叫着,加入了战场,阿会氏士兵泛起些许慌乱,随后又迅速沉寂,转化为恨意。
这帮齐人有备而来,况有突厥带路,迟早会找到他们,与其等他们在此休整过后被他们追得抱头鼠窜,还不如趁他们远道而来立足未稳,先击溃他们,而后才好与齐人突厥人打游击和埋伏。
另一方面,也是憎恨这群不速之客……今年我们也没去打秋风啊?!如今原来寇我,我们居然在漠北的老家被抢了!
这口气若不出,阿会氏凭何立足于漠北!
齐军的回答则是,难立,那就别立了!
“冲散他们!”
骑兵最擅长的就是分割战场,宛若凌迟一般将敌人切成一小股,而后肆意割成一段段。
齐军是骑兵,库莫奚也是骑兵,技巧略有不同,但大体又相似,目的也都分明,都骑兵了,无非是用马力将对方的阵线强行掰开,这一点,齐军远胜库莫奚。
阿会氏的骑兵数次被冲散,接着又迅速凝聚,仇恨给予他们更强大的力量,虽然无法战胜齐军,却也让百保鲜卑一时无法将其彻底击溃。
毕竟库莫奚的力量还是太强了,这里的三部约有四万余人,即便刚刚突袭营地,已经击破了一万多的战兵,但仍有大量的俘虏得以行动,在他们熟悉的自族领地上操使物用还击,这也是为什么齐军进入库莫奚牙庭,除了杀人还要放火,否则物资一被拿来利用,那齐军破贼的难度就会成倍上升。
虽然仍可破敌,但士兵折损的可能和成本也会增加。
因此突厥加入战场变得至关重要,齐军在这种时候,已经分出了二百小骑去射杀、吓退那些意图支援同族的库莫奚人,突厥分出更多的人来,五百个手持弓箭的草原勇士对着库莫奚人,敢于反抗就地射杀,极大地缓解了齐军的压力,二百名骑兵略作谢意,便调头加入自军战阵,与同袍一起破敌。
“不是人多就可以装逼的!”高殷大吼:“若是花了那么多钱的精锐都摆不平你们这群奚狗,中原早就被拿下了!”
诸将不知道装逼是什么词,但至尊所言,想必极有道理,后面的话听得有趣,引得诸将纷纷出言应和,杀起贼来也更加卖力。
皇帝就在这里,自己要守护的神明正与他们一同作战,让齐人倍感安心。
风雪夹杂微雨,天气更加冻人,冰冷的寒霜刺激得人类毛发竖起,皮肤鼓成僵硬的肌质,从骨肉中散发出的斗气裹挟着霜雪,在四面八方又水泄不通的战场中四撞反弹,除了这处厮杀的疆场,人间已然冷彻。
和其他游牧民族一样,阿会氏的骑兵单兵能力强,但整体作战能力弱,盖因游牧民族在纪律方面属实抓不到位,使麾下骑士勇者皆各自为战,那些不强的骑兵被更强大的同族和对手湮灭,因而游牧民族的个体实力较高。
然而,齐军可是最高!是每一人必当百人,任其临陈必死,然后取之,谓之……百保鲜卑!!!
若是此时的库莫奚可比拟以往的胡人,二三可比汉军,那一齐卒……可当二十胡!
“此战恍若白狼山!”高殷执剑大喊:“然奚人汹汹,可比乌桓三十万?我齐的将士,又岂不如汉军耶?”
三国的故事在军队中广为流传,诸卒听得懂,一股奇妙的使命感自足尖跃起,迅速窜越整个身体,来到大脑深处,身体激动地微微发颤。
他举起宝剑,环看四周:“朕之张辽何在?!”
“臣高孝瓘在!”
“臣娥永乐在!”
“臣叱门驼在!”
“臣狄湛在!”
一声声回应纷至沓来,高长恭、娥永乐、叱门驼、尔朱致、绵云烈、狄湛……诸多天保时期的禁卫武官,抑或是新乾明朝的亲信大将,此刻都感应到至尊的召唤。
“臣等皆在!!!”
高殷的热情同样被唤起,作为这群将领的主人,他倍感荣耀。
“好!随朕冲杀,死战立功,教国内看看,吾终是太祖之子也!”
高洋是百保鲜卑们的安全词,这时提起来却格外危险,侍奉先帝嫡皇,满足他的野心,是这支军队的责任与宿命。
齐军远道而来,没有布局的余地,凭借精良的装备、勇士的猛锐,还有誓死报答皇帝的一腔热血在战场上飞驰纵横,他们是齐国这个政治概念缔造出的最浓烈的精华,如今这些精锐之师又在切实地守护着国境的安宁,反哺着齐国的伟大。
库莫奚自恃本土作战,熟悉地形,加之兵员众多,又与齐军有着灭族之恨,因此纷纷投入战场,对这场突然开始的战争发出最猛烈的反抗。
加上突厥人,游牧民族没有了更多的谋略和规划,只有暴力的比拼,谁的力弱,便吃上一刀,倒在地上哀嚎,战场成了魔鬼的乐队,发出令人心惊胆战的协奏曲。
“杀!杀!杀得越多,越是英雄!”
一阵奇妙的声音在耳旁悄响,高殷看向高长恭,同样瞥见那复杂的眼神。
高殷没来由地感到轻松,似乎战争只是一场轻松的游戏,按部就班地进行,便能取得胜利:“兰陵王!汝引五百军于东方绕行,横截奚贼,抄夺后路!”
这个命令,让高长恭一下想起了韩陵之战,彼时高欢军队稍稍退却,尔朱兆趁势涌上,高昂便以千骑自栗园横击兆军,大败兆众。
至尊莫非要退却诱敌?
“不!在战场上当一往无前,向死求生!”
高殷双目赤红,咆哮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