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5章 一个普通士兵的传记

“啊?什么?我堂堂一介五品借紫使臣,你要我去给镖局打杂搭车?”

小和尚急忙一把捂住了牧青白的嘴巴:“小点儿声,小点儿声!牧公子,我们可是有约定的!在抵达京都之前,不能暴露身份!”

牧青白笑着掰开了小和尚的手:“知道了知道了!”

牧青白与小和尚约定,抵达京都之前不会暴露身份。

为什么会有这个约定呢?

暴露了身份,那些不想要他活着抵达京都的人一定会派人来杀他的!

但问题是,那些想要牧青白活的人也一定会派人来的。

而牧青白的身边还有一个和尚。

这个和尚是踏马的剑圣啊你敢信!

牧青白刚刚猜出来的时候完全就是胡诌,哪成想小和尚自已承认了。

主要是牧青白实在太相信小和尚的专业素养了。

一个文能布局乱天下,武能以剑问圣人、还会讲两句佛经蛊惑人的和尚。

逼急了还真不太好搞。

不如以自身做饵,把小和尚困在规矩之内。

没办法,对付一个Boss级别的对手,只能这样干。

“而且也不算是打杂,咱们也是有文化的,你是教书的先生,我呢,我是和尚,我这个身份天然就受到普罗大众的尊敬!”

“噢,能当饭吃?”

“虽说朝中文臣武将两大集团水火不容,但是实际上民间百姓,尤其是武夫对于你这样的文人很是尊敬!正所谓:天地君亲师,谁不是从牙牙学语识字启蒙过来的?”

小和尚找的镖局不算厉害,也不算差,叫李氏镖局。

镖局里的人倒是不少,学徒有三十多个,镖师有十几个。

这样规模的镖局在一个县里已经可以算是很厉害的存在了。

按照道理来说,李氏镖局这么牛逼的镖局应该是不会到这种穷乡僻壤来的。

但是就是这么巧,这镖局押镖来到此地,回程的时候又去县里接了一单,正好,小和尚在官道上就找着了。

牧青白一开始还抱有相当警惕的戒心,不过接触了一天下来,就不再怀疑了,对方真就是普普通通的镖队。

其实一开始镖队里的镖师也在警惕小和尚与牧青白,但看到牧青白晕车之后,也就不设防了。

要是有歹意的贼人,怎么可能会生得这么细皮嫩肉的?身体素质这么差,能干得成什么坏事嘛!

熟络了之后,正如小和尚所言,民间的武夫对文人很是尊重,一个两个的开始找牧青白请教。

带队的镖头是李氏镖局的当家,他特地拿来了一些药粉,作用应急晕车的症状。

这药是个贵重品,毕竟能晕车的一般都是养尊处优的富贵人家。

“在下李大宇!这是我的一双儿女,李耀祖、李灿灿。”

二人齐声道:“见过牧先生!”

牧青白疑惑的问道:“李氏镖局这么大的家业,怎么也到这种犄角旮旯来?”

李大宇笑呵呵的说道:“这次出来主要是带我这一双不成器的儿女出来历练,我这家业以后可是要交给他们俩的!”

“我倒是很想要耀祖去考取功名,可惜,我这儿子学文不太行,当初教书先生废了好大劲,才让他把字儿认全的。”

李耀祖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嘿嘿。”

“至于我这女儿,倒是有点天赋,请来的私塾先生说,灿灿要是个男娃,认真苦读几年,说不准还能考个功名!”

小和尚忍不住插嘴道:“当今天下是殷国天下,殷国是女帝治天下,女子读书也能成才的呀!”

李大宇一拍手,“小师傅说的是啊!本来我也抱着让她多读两年书,博取个知书达理的名声,嘿!你猜怎么着!”

“这妮子多读了两年书,因为看了几本行商卖的话本,吵着嚷着要学自家那三招两式的拳脚,你看,这不废了吗?学了武难嫁人,以后只能由她留下经营自家镖局了。”

牧青白竖起大拇指。

小和尚接话:“牛逼!”

李大宇有些懵:“啊?啥?啥牛?”

牧青白摆摆手道:“你不用管,后面那个是语气助词,衬托这个牛字很厉害的意思。”

李大宇恍然大悟,对自已一双儿女教导道:“不愧是读书人呐!以后要夸赞别人厉害,就要用牛逼这个词,知道吗?”

“咳咳咳……”牧青白连连咳嗽。

“知道了父亲!”

牧青白连忙打岔:“李镖师,多谢你的药了!”

“哈哈,牧先生,用了药,舒服些了吧?这晕车啊,晕着晕着就好了。”

“舒服多了,这药不便宜吧?”

李大宇大方的摆摆手:“无妨无妨!药这种东西,就是给人用的!能用得上,那就是好药!哎呀,也是怪我,我们走得太急了。”

小和尚说道:“怎么能怪李镖师呢,我们知道,镖队带着货物货物一般来说不会在野外过夜,不然会大大增大危险。”

李大宇叹了口气:“却没想还是没赶得及在天黑抵达县城,早知道牧先生是个文人,就不走那么急了。”

这时候,镖队生火做的饭也好了,有镖师把饭和肉汤给几人端了过来。

李大宇亲自端了饭与汤到牧青白面前,足以看出李大宇此人虽然是个武夫,但仍受礼仪教化。

“灿灿!别看你那小人书了!过来吃饭!”李大宇呵斥了一声。

李灿灿顿时不高兴的扁了扁嘴:“什么小人书啊!这是人物传!”

“看的是哪个大人物?”

李灿灿端起饭,回答道:“不是什么大人物!”

“不是大人物还有立传?”

李灿灿不服气的嘟起嘴反问道:“不是大人物,但是干了大事,怎么就不能有立传了?”

“呵呵,小人物能干成什么大事?你快收起来,别让牧先生看了笑话!”

李灿灿虽然一副女儿相,但却出落得一身男儿骨气,听到这话顿生出逆反心里,要跟父亲对着干。

“才不呢!这书写得特别好!要是牧先生看了,也一定觉得好!”

牧青白见这父女俩的话题扯到自已身上,不由苦笑道:“这书写的谁啊?”

“主角是边塞的一个普通战士!写的是他生命里做的最后一件事,一件大事!”

牧青白伸手捻了一下书籍的页数厚度。

不厚,寥寥几十页,随手翻翻很快就能看完。

“这么薄的立传,能写得了什么大事?”

李灿灿手舞足蹈,好像要演绎一个威风凛凛的将军似的:

“他踏入了北狄蛮荒之地,在茫茫戈壁中,仅凭胯下战马,手中长枪,背上强弓,以一敌三,将北狄恶骑斩于马下!就这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