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 高晋击毙风狼
“嗯!”
果果装出一副柔弱模样,顺口就扯出了一堆谎言。
坂田一郎完全没有仔细听,只是继续套路道:“你一个小女生太不安全了,你要是相信我的话,我可以给你安排个住处,并给你提供一份工作,让你可以养活你自己。”
“阿里嘎多,太感谢您了!”果果强忍恶心,出声道谢道。
“不用跟我客气,咱们能在这里相遇也算是种缘分,不如我认你做我的干女儿好了.”
说这话,坂田一郎便想要上手,但被果果闪身躲开。
他倒是也没怎么介意,同样的情况他遇到过不少次,但最终那些还不都一样跪伏在他脚下,这方便他很有经验。
“我有处空置的房屋,就在这里不远处,你要不要过去看看!”
果果闻言,装出有些前往又有点担忧模样。
“不用那么紧张,你去看了,要是不喜欢,随时可以离开,我又不会吃掉你!”坂田一郎笑呵呵道。
“好……好吧!”
见到鱼儿上钩,坂田一郎乐呵呵领着果果离开了居酒屋。
他那些手下,自然清楚他要去干什么,极有眼色地没有跟上去。
坂田一郎说的空置房屋,就在居酒屋斜对面不到两百米的地方,但这房屋可不是普通的房屋,而是那种前庭后院颇具古典风情的豪宅。
岛国这边的拜金风气很严重,一般的小女生见到这些,根本就走不动道了。
之后,只要他给点暗示,再拿出些实际好处,基本上都会主动配合他。
“这宅子有点老了,有可能不符合你们年轻人的口味,你要是不喜欢的话,我在皇后广场那边还有一套顶层公寓,你也可以住到那里去!”
皇后广场算是横滨最繁华的区域之一,那里的顶层公寓都是豪华大平层,价格跟东京比,也就银座或者富人区的房价能比得过。
那里的一套顶层公寓,普通的工薪阶层就算奋斗一辈子也不可能买得起,甚至住一晚的价格,都会让很多人难以企及。
对于果果这个年纪的小女生,杀伤力更是不一般的大。
但出乎他预料的是,面对他给出的诱惑,果果607只是淡淡笑了笑,“不用了,你这种欧巴桑,就应该埋在这种衰老腐朽的地方!”
“什么?”坂田一郎以为自己听错了,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我说,你可以去死了!”
“噗!”
早已忍受不住的果果,直接一刀插进了他脖颈里。
身为杀手的她,非常了解怎么让人没法发出惨呼声,这一刀刚好卡在了坂田一郎咽喉位置,就算坂田一郎再怎么努力,也只能发出些嗬嗬气声,根本不可能传到院外。
“欧巴桑,你难道不知道你真的很恶心吗,你知道你在我眼里像什么吗,一只癞蛤蟆!”
这句话对于坂田一郎的伤害,尤胜脖子上插着的那把刀。
“嗬~~嗬~~”
瞪大眼珠的坂田一郎,最终没有死于失血过多,而是被果果那句话给活生生气死了。
干掉坂田一郎后,果果将其尸体拖进卧室,避免被坂田一郎小弟发现,让其他组的人有更多时间对各自目标从容下手。
弄完这些后,她便从后门翻墙离开,整个过程,坂田一郎的小弟完全没有察觉到他们老大已经死在了宅子里……
神风社的三大干部中,风狼最喜欢跟人赛车,在加入神风社之前,他是横滨这片暴走族的首领。他风狼的绰号,也是因此而得名,寓意为追求自由的风。。
暴走族虽然听起来像是嘿道帮派,但二者的性质完全不同。
暴走族,最早被称为“雷族”或“游行族”,通常是由一些对生活不满寻求刺激的年轻人组成,喜欢驾驶改装摩托车在公共道路上飙车,虽然也会抢劫盗窃什么的,但和组织严密的嘿道帮派还是有很大区别。
而且暴走族成员成年后,要么进入社会工作,要么就去了社团,不会继续留在暴走族厮混下去。
用不了几年,后面逐渐加入的成员,就会忘记那些创造过辉煌的老人。
就比如现在的风狼,因为一时兴起在街头跟那些暴走族飚了一段,还取得了胜利,让那些小年轻觉得颜面无光,将他堵在了加油站。
“那美得假内嗫!”暴走族那年轻头领极具特色的弹舌音说的这句话的大概意思是,别特么瞎得瑟。
“怎么,你们现在技不如人,就是这种态度,横滨最强的称号放在你们身上,还真是够丢人的!”风狼一副过来人模样教训道。
但他这话,那些无法无天的小年轻哪儿能受得了。
“八嘎亚路~~”一名暴走族成员大喊道:“这老家伙太嚣张了,必须得教训他!”年轻人本就火气大,尤其是这些整天横行霸道的暴走族,随着这声起哄立马一拥而上群殴起风狼。
论身手,这些小子随便一个拎出来,也不能是风狼的对手。
但风狼现在就一个人,对方二十多人,他就算再能打,也不是这么多人的对手。
片刻工夫,他便被那群暴走族打翻在地,连车和钱包还有电话也都被那些家伙全部抢走。
风狼躺在低上缓了好半天,才终于撑起身子。
刚将身子支起,他就看到自己眼前多了双皮鞋。
抬头看去,只见一名头发梳的很整齐的帅气男子站在自己面前。
“需要帮忙吗?”
听到对方问话,风狼吐了口带血的吐沫,摆手道:“用不着,我会让那些小崽子知道,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会有什么下场!”
今天这事儿,对于风狼来说,用奇耻大辱形容毫不为过,他自然不可能放过那几个小子。
等到他联系上小弟,定会上门—一拜访回去不可。
“抱歉,你恐怕没有这个机会了!”
“什么?”
风狼诧异抬头,然后就看到了个黑洞洞的枪口。
“砰!”
在风狼错愕眼神中,脑袋上多了个血洞出来。
干掉他的人正是高晋,原本他的目标是青鸟,但在路上阴差阳错遇到了正在跟暴走族赛车的风狼,便跟上了风狼,将青鸟交给了约翰去处理。
在他击毙风狼同时,约翰也来到了音乐厅,坐在了青鸟的后排。
青鸟虽然是嘿道成员,但他并不像其他那些不学无术的成员,他是东大毕业的高材生,加入神风社,只是因为混帮派比上班更赚钱。
岛国这边的公司,大多都是终身雇佣制。
这种制度意味着进入公司后,没有重大过失,这辈子都会在这公司工作,一直到退休。
这样的保障固然很好,但同时也限制了员工的晋升通道,基本上就是多大年纪赚多少钱,每月多少钱只需要知道年龄和任职公司,就可以猜个八九不离十。
甚至不管你干好干坏,相互之间的区别都不是很大。
对于这种僵化制度,以及一眼就能望到头的人手,青鸟自然不愿意。
正如他给自己起的绰号一样,他要像鸟一样自由,不会被大地束缚住。
因此,他的很多喜好,其实跟帮派内其他人都不一样,同其他干部的关系也没有多好,向来都更习惯独来独往。
而这音乐厅算是他每周都要来的地方,只有在这里他才能感受到他理想中的生活模样。
今天音乐厅演奏的是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这曲目他虽然已经听过无数遍,他没次依旧能让他听的如痴如醉。
而且他一边听,一边还闭着眼情不自禁地跟着指挥打着拍子。
正陶醉时,他忽然感觉自己脖颈微微麻了一下,下意识回头看了眼,发现后座是名长发白皮,便没有说什么,只当刚才是他的错觉。
造成这反应的,除了约翰的皮肤颜色外,更主要的是,约翰那模样穿上西装之后,确实很像艺术家,这才让青鸟没有多想。
约翰那边动完手,又等了一会儿,看到青鸟靠在登子上不动后,这才起身离去。
青年那模样,要是不注意看的话,确实跟睡过去了一样,完全没有引起任何人注意….…
相比他们几个的顺利,十字架那边遇到了些麻烦。
神风社三个干部中,不管是实力还是小弟数量,最强的那个当属赤虎。
而且那家伙没有什么嗜好,一天还总是深居简出的,其他几人想要接近他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便将他交给十字架处理。
毕竟十字架那把狙击枪的远程狙击能力大家有目共睹,最适合对付这种目标。
但十字架埋伏了一天都没见到赤虎出现,不得己之下,他只好冒险抓住了赤虎(王李赵)一名手下,询问赤虎在哪里。
“`”他去港岛了?”十字架诧异道:“他跑港岛干什么去了!”
“我们老大有一批货在港岛丢了,这次过去就是为了处理这件事,昨天晚上刚刚走的,不相信你可以问其他人!”赤虎小弟回道体。
“不用了!”
说话同时,十字架便扭断了那名小弟的脖子。
他有自己的判断,赤虎一直没有出现,肯定是不在横滨,至于在不在港岛,那是他们黑虎帮的地盘,查起来不要太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