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2章遇熟人

吉普车离开生活区,沿着小路朝着最近的小镇驶去。

一条蜿蜒的山路,把这片雨林从中间劈开,道路两旁浓郁的绿色扑面而来。

高大的乔木撑起一片绿色苍穹,藤蔓如蛇般缠绕其间,垂下的气根随风轻晃。

军用吉普在雨林里穿梭,车身溅起泥点,引擎声在静谧的雨林中格外响亮。

车轮碾压着地上的落叶与枯枝,发出“咔嚓咔嚓”的声响。

坐在副驾驶的郑雨珊轻轻摇下车窗,听着雨林深处的鸟鸣,感受着拂面的微风,时不时看一眼张曙光的侧颜,内心一片甜蜜。

“看什么?我脸上有花不成?”

郑雨珊的小动作,张曙光都看在眼里。

“没,没什么,我只是没想到,你开车的技术也这么好。”

边境部队通往县城的路,都是战士们开出来的,只能说勉强能走。

这个时代,汽车少,驾驶员更少,只有部队,机关单位,国营大厂才有专门的车队和司机。

论驾驶技术,部队培养的汽车兵,肯定是其中的佼佼者。

战争时期,怕敌人轰炸,我们的汽车兵送补给的时候,晚上走盘山公路都不开车灯,靠的就是过硬的技术,还有不怕牺牲的勇气和决心。

在南疆生活多年的郑雨珊,自然坐着车去过镇上和县里。

跟随父亲郑峥的警卫员李顺风,也算是多年的老司机了。

可他在雨林中穿行的时候,也不敢让车速太快。

因为所有汽车兵开车都是这样,郑雨珊也就理所当然的认为就该如此。

坐了张曙光开的车,郑雨珊才知道根本不是那回事,张曙光开着车在雨林里穿行,不但速度很快,关键是稳。

如果不是亲眼看到路况是怎么样的,郑雨珊甚至觉得现在是在公路上行驶。

“在老家工作时开过,可能是天赋吧,我确实比别人上手更快一些。”

与系统相关的事情,是张曙光此生最大的秘密,亲娘老子都不会说。

“前面就是回龙镇。”

穿过一片雨林,郑雨珊抬起晶莹的玉指,指向前方那片若隐若现的建筑群。

距离回龙镇越来越近,路上也开始能见到行人。

大家三三两两,背着背篓走在路上,因为地处边疆,这里属于军管地区,老百姓见到军用吉普,也是见怪不怪。

随意张望两眼,又重新收回目光,继续朝着回龙镇的方向走去。

“镇上的路不算宽敞,咱们把车放在这里走着进去吧。”

郑雨珊指了指街口的一片空地。

“行,听你的。”

张曙光停好车,和郑雨珊一起穿过古朴的牌坊,走进了边陲古镇回龙镇。

整个小镇的路面,全部铺着青石,大街上人来人往,一片祥和。

道路两侧,摆摊的人随处可见,大张旗鼓的以物换物。

临街两层或三层的木制小楼,居然毫不避讳的开门做生意。

“这里允许光明正大的做生意吗?”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张曙光头一回见到如此繁华的景象。

不是在繁华的都市,而是一个偏远的边陲小镇。

“这里多民族混居,一切以安定为主,算是国家对边民土司的优待。”

郑雨珊经常到镇上玩,对此早已见怪不怪。

自古民以食为天,卖粮食和野味的摊位明显最受欢迎,询价的,交易的人们络绎不绝。

张曙光对吃的没有兴趣,他更感兴趣的是很少有人问津的工艺品。

“这套衣服多少钱?”

张曙光走到一个摊位前,指着一套民族特色服饰问道。

他不知道这是什么民族的服饰,只是单纯觉得很漂亮。

“100斤大米,结婚,好看。”

摊位的主人,是一个中年妇女。

她指着郑雨珊,吃力的用汉语推销着。

“喜欢吗?你穿起来一定好看。”

张曙光询问郑雨珊的意见,如果郑雨珊喜欢,他打算买下来,当做第一件正式的礼物送给她。

“我不要,这是纳西族结婚时的礼服。”

郑雨珊知道张曙光不是有意为之,只是不了解民族服饰,凑巧看上了一套结婚时的礼服,但依然羞得俏脸通红。

“啊?是这样啊!要不先买下来,以后用得着时再穿?”

“讨厌,不理你了。”

郑雨珊一跺脚扭头就走,脚步细碎而凌乱。

“嘿嘿~~”

“大娘,我们下次再买。”

张曙光对摊主摆摆手,跟着郑雨珊继续往前走。

“雨珊,你慢一点,等等我啊!”

“别生气,我不是故意的,我真不知道那是结婚的礼服,都怪那位大娘,没事卖什么礼服啊!”

……

张曙光越喊,郑雨珊走的越快,宛如一头受惊的小兽。

“你就是故意逗我,让我出糗。”

郑雨珊心中如同小鹿乱撞,这个坏家伙总是会逗得她面红耳赤。

他刚开始不知道那是结婚的礼服,这一点郑雨珊是相信的。

可他后来说的是什么话啊?先买回来,以后再穿。

他们才认识不过三五天,虽然彼此都有好感,但也只是好感而已,连关系都没有正式确定,他的话太有侵略性了。

“好啦!都怪我行了吧,我向你道歉,以后不逗你了。”

张曙光紧走两步,和郑雨珊并肩而行。

“咦,没想到在这里还能遇见熟人。”

一个售卖兽皮兽骨的摊位后面,站着三个青年,中间那一位正是神秘部落的少族长。

三人这次穿的不是兽皮,而是穿着一身粗布麻衣,披肩的长发也束了起来。

“这条手串怎么卖?”

张曙光拿起摊位上的一条手串,手串用兽骨穿成,每一颗都被打磨成同样大小,色泽圆润,通体暗红。

“少……朝晖哥,这不是送我们水鹿的小兄弟吗?”

摊位后面的年轻人,也认出了张曙光。

“谢谢你上次的慷慨,摊位上的所有东西,小兄弟喜欢什么尽管拿,不要钱。”

部落少族长宋朝晖拱了拱手。

“一码归一码,上次的两头水鹿,你们不要我也带不出来,你们不用放在心上。

看手串的纹路和色泽,应该是用兽血浸泡过吧?”

张曙光把玩着手中的兽骨手串。

“小兄弟好眼力,这是马来熊的腿骨打磨而成,用兽血浸泡过。

都是些不值钱的小玩意,小兄弟喜欢的话只管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