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一章:姐姐,我想买狼毫笔

就因为当初的一念之差同意分家,感觉林家直接跟好几百两好几千两失之交臂,想起都是要心梗的程度。

刘员外不屑的冷哼一声,果然是乡下女人的思想,她觉得不可能就不可能啊?那林清欢跟天机阁的人走得近这件事她知不知道?

连天机阁她都搞得定,开火锅店似乎也就不那么难以接受了。

“总之你按照我说的去做,结果出来我不会亏待你的。这是我给林家的最后一次机会,再给我办砸了,别说是你们,林嫣兰我也照样不放过!”

林老太被吓得心一颤,年纪这么大了,怎么能经得起三番五次的变故。

不过好在有了一线希望,她必须把这件事办好,才能从刘员外这里拿到钱。

林清欢还不知道今天她从马车上下来进到火锅店的画面让刘员外误打误撞怀疑了,就算知道也无所谓,反正火锅店根基也稳了,再加上有天机阁辅助,刘员外就算想开别的店跟她打擂台也不怕,尽管放马过来就是。

“一会儿我要去趟天机阁,你们要跟着一起去吗?”

反正现在家里也没有其他事情了,山货也停止收购,他们就把自己的事情处理好就能启程去京城。

“姐姐,我听说天机阁有上等的狼毫笔,我想去买一支。”

林清宇自从读书后,对笔的质量还挺看重的,有一支好的毛笔,写出来的文章都要更顺些。

这阵子他自己也攒了点钱,买支狼毫笔应该还是绰绰有余的吧?林清宇这样想着。

林清欢揉了揉他的脑袋,“当然有了,你跟姐夫一人两根。”

他不提自己倒忘了,萧寒霆上京赶考也要有一套像样的科考物品才是。

虽然萧寒霆并不在意这些东西,但既然有这个条件,何必委屈自己。

“不用了姐姐,我要一根就够了,二十两银子够不够?”林清宇小心翼翼的拿出自己的钱袋子,里面是他所有的积蓄。

先前的钱都给姐姐买衣裳去了,后面就攒了这么点,也不知道上好的狼毫笔多少钱一支。

“小傻子,姐姐给你买,这钱你自己留着,以后想用在哪儿就用在哪儿,千万别节省。姐姐赚钱就是为了给你们用的,都别跟我客气。”

林清宇皱了皱自己秀气的眉毛,他现在也是个小小男子汉了,用姐姐的钱心里总过意不去。等他以后赚大钱了,一定要全部交给姐姐保管。

萧寒霆倒没说什么,因为他知道林清欢跟天机阁的关系,别说是区区几根狼毫笔了,就算是把整个天机阁分阁都给她也不算什么。

反正他跟林清欢一体同心,就心安理得的吃软饭吧。

正准备下楼的时候,几人都被街道上一辆华贵的马车给吸引。

究竟有多华贵呢,大概就是在众多马车里能一眼锁定的那种,上面丁零当啷的琉璃就不计其数,可见马车主人身份之尊贵。

而为首一个俊郎的青年骑在马上,七尺身高,倒不算太挺拔,勉强过得去。

要说他是侍卫,但一身华贵的衣服又格格不入,倒像是有钱人家的少爷。

林清欢看见这个人没什么反应,只觉得平阳县又来了两个身份不凡的人。

这平阳县最近究竟怎么了,一个接一个的大人物往这儿钻,好像这儿是什么风水宝地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