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1章:姑侄见面
视线对上的那一瞬间,霍佳仪瞬间在心里尖叫。
啊啊啊啊太可爱了!
可爱炸了!
这样的孩子谁不喜欢??
谁看到了心不化?
之前霍佳仪本来还在想,自己要怎么说服父亲同意霍北深和牧悦的事情,但是现在她见过念念以后,她忽然改变了想法。
孩子!
孩子就是俘获老人家最好的武器!
他父亲之前一直最担心的就是小儿子的婚事,毕竟是老伴生下的最后一个孩子。
再加上这个孩子天生感情淡漠,所以最愁。
但是现在孩子都有了,还长得这么乖巧可爱,特别是那眉眼之间和北深很像,她父亲见了能不喜欢?
激动之余,霍佳仪听见牧悦轻声问:“佳仪姐,你要抱抱她吗?”
霍佳仪反应过来,声音有些嘶哑:“可以吗?”
牧悦点点头,“当然可以。”
说完,她走到婴儿床前面,弯下腰身将躺在里面的念念抱了起来。
而念念则在她走过去的瞬间,大眼睛更水亮了几分,之后小嘴一咧,明显认出了牧悦,很高兴的样子。
牧悦抱着她走到霍佳仪面前,嗓音轻柔,“念念,妈咪给你介绍一个人。”
说话间,牧悦握住念念的小手,作出跟霍佳仪打招呼的手势,“这是爸爸的姐姐,是你的姑姑哦,来,我们念念叫一声姑姑。”
说完,牧悦压低声音,代替念念发音,“姑姑。”
念念还小,但很聪明,听着牧悦的话,小嘴竟然也跟着一努一努起来,发出了各种咿咿呀呀的声音。
霍佳仪看着看着,眼睛就有些热了,真可爱啊。
也不知道,她弟弟如果知道自己有一个这么可爱的女儿,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就他现在失忆的状态,知道自己和喜欢的女人以前有一个女儿,应该是能接受的吧?“来,我们念念让姑姑抱一抱。”
听到可以抱,霍佳仪赶紧将手伸出来。
她也是生过孩子的人,当初自己的孩子也是带过来的,所以姿势很熟悉。
但是她把念念接过来的时候,小姑娘的身体软得她差点没能接住,还是牧悦提前预料般托住,并没有松手。
等到霍佳仪真正接过去才收回手。
真实地将念念抱到怀里之后,霍佳仪忍不住感叹道,“念念这也太软了。”
抱在怀里像一块香香的奶糕,以前霍佳仪喜欢抱自家闺女就是因为抱在怀里软软的,那感觉特别治愈。
当时她以为自己的闺女已经够软了,没想到牧悦的这个女儿更软。
作为姑姑,霍佳仪忍不住对怀里的小姑娘上下其手。
“真可爱!”
而小姑娘似是对她这个陌生人的举止感到困惑,一直睁着大眼睛盯着她看,都不眨巴一下。
她眼睛水灵得很,所以看着她的时候,像小鹿的眼睛一样,霍佳仪感觉自己的心都要化了。
“念念,我是姑姑,姑姑知道吗?以后姑姑会经常来看你的,你要记住姑姑的样子,晓得不?”
面对可爱的小孩,霍佳仪声音不自觉地夹了起来。
牧悦在一旁看着,只觉得胸腔充斥着一股满足。
她看得出来,霍佳仪是真心喜欢她弟弟这个孩子,她很欣慰,只要她喜欢,那就会在霍老爷子那边多帮她一些了吧?
也不知道,北深看到孩子会是什么样的情景……
其实孩子生下来以后,她最想分享的就是他。
幻想中,孩子应该是在他们两人亲眼见证下出生的,可惜没有,不过没有关系,后续能在两人的见证下茁壮成长就行了。
吃饭的时候,霍佳仪都没能舍得松开念念,一直抱着,好像有说不完话的,而念念从一开始的陌生,到后来的偶尔对她有回有应,有时候回以一个咯咯大笑,有时候回应几声咿咿呀呀。
在外人看来,这是很无聊的事情,但只要是和自己有关的孩子,怎么看都喜欢。
最后,霍佳仪都没吃几口饭。
牧悦看不下去,想将孩子接过来。“佳仪姐,这可是我第一次邀请你到我家来吃饭,你就吃不饱,传出去是我招待不周了。”
霍佳仪大手一挥,“这有什么?反正我们迟早都是一家人,不对,我们现在已经是一家人了,一家人就不说两家话了,你吃你的,我自己心里有数。”
说完,霍佳仪又低头看向牧芷念,“姑姑说得对不对呀?小念念?”
“呀!”念念给足了情绪价值。
一直到念念困了,霍佳仪都没舍得松手,要不是想让孩子睡个好觉,霍佳仪都想再和她玩会儿。
把她放回婴儿床,回到客厅的时候,霍佳仪有些感叹,“女儿小的时候真可爱啊,我真想把她抱回家了。”
牧悦抿唇偷笑,“佳仪姐,你若实在喜欢她,以后就经常过来。”
“好啊,不过你不用管我,给我留双鞋子就行,我过来的时候直接找王妈。”
“好。”
对她,牧悦还是十分信任的。
霍佳仪翻看着手机里的照片,这是她刚才在念念睡着以后拍的,她一张一张地划过,忽地问道,“你打算什么时候告诉北深?”
听言,牧悦一顿,“念念么?”
“嗯。”
“我还没有想好。”牧悦抿了抿唇,因为紧张,手指都抠到了一起,“我怕他现在的状态接受不了。”
突然冒出来一个孩子,要接受这种事情肯定需要很长的时间吧?
她和霍北深的感情还不稳定,如果他因为要消化自己突然多出来的一个孩子的事实暂时远离自己,那他们之间的感情断了怎么办?
霍佳仪认真地想了想,“也不着急,先把老爷子那边搞定,北深那边不是问题,我相信他就算一时接受不了,但也会坚定地选择你。”
牧悦颇为无奈地笑了笑。
“是么?”
“嗯!”霍佳仪重重地点头,“你要相信他对你的感情,我觉得北深无论失忆多少次,都一定还会坚定地选择你。”
真正的喜欢,就是无论忘了多少回,但都会在第一眼又重新喜欢上。
真的喜欢的东西,喜欢的人,又怎么会因为记忆消失就不喜欢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