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章 不殷勤不好找对象

吃完早饭,邓国超他们三个就被邓为先抓去贴春联,历来如此,不过今年又多了一个胡辛铭。

有他在,邓为先就开始偷懒,支使他去贴对联,邓国超在一边端着浆糊,邓为先跟个老大爷一样双手抄袖子里跟其他两个崽在边上瞎指挥。

一点也不像坐镇岛上的军官。

反正是刷新了胡辛铭对他的想象和固有的认知。

邓青宁跟向薇在屋里压根就没出去。

外面的雪已经垫下来了,还有越下越大的趋势,屋里暖和着,没必要出去折腾。

客厅的桌子已经收拾好了,红纸和笔墨都摆在上面了。

等外面的人弄完了回来随意发挥。

向薇收拾好碗筷,打扫好厨房之后刚刚出来邓青宁又钻进了厨房。

向薇原本想把围裙拿下来的,抬了抬手又没拿下来。

跟着进去问了一声:“这会就要开始准备了吗?”

“我泡一点东西,还早呢,倒是不用着急。”这会儿才刚刚八点,外面冰天雪地的感觉整个世界都还没睡醒一样。

向薇又从厨房出去解了围裙,进屋去收拾屋子。

邓青宁把提前准备好的大枣,百合莲子,糯米什么的泡好,

还泡了梅菜,粉条。

昨天晚上漂了一夜的羊腿换了水,再等一阵再剁了熬汤。

想了想又磨了磨菜刀从羊腿上割了一大块肉下来,连同连着的排骨也割了下来。

这么大一条腿,全部炖汤有些可惜了。

胡辛铭从外面进来没见着人,熟门熟路的来到厨房。

“这么早就开始准备午饭了吗?要弄些什么?我来。”

“我把羊肉切片腌制一下,你帮我把骨头剁一下。”既然来了那就使唤,她是不会客气的。

邓国超在外面往厨房里看了一眼。

啧了一声:“真勤快啊!”

殷勤的有些过分了。

虽然说这样家里就又多了一个勤快的人,不需要他再这么勤快。

但是,同时也提高了被比较,然后被骂的几率。

邓为先伸手在他肩膀上拍了拍:“想要追求对象,不勤快不殷勤是不行的,学着点。”也老大不小的了,一晃一年一晃一年快的很。

面前活生生的榜样,得好好学习。

邓国超还没开窍呢,眼睛都快翻到头顶上去了:“我才不会跟他一样呢,我要是遇上喜欢的了,我得用我的人格魅力征服她。”他一个大男人怎么能被一个女人指挥来指挥去。

“有什么人格魅力?”向薇从屋里出来:“好吃懒做的人格魅力,还是酱油瓶子倒了都不扶一下的人格魅力?

以后在外面别说是我生的,千万别提我的名字。

我怕人家背后背地骂我,我安安分分的在岛上蹲着都觉得丢人。”

说完还看了邓为先一眼:“爹会娘会都不如自己会,找对象是为了好好过日子的,不是为了来伺候你,给你当保姆的。

衣服媳妇给你洗,饭媳妇给你做,什么事情人家都给你大包大揽,要去干什么?没有大爷伺候了。

不学好,就等着以后看看有没有那个狗屎运,看看哪个姑娘眼神不好,好的不要专门挑孬货。”

这话说的,真的是粗鄙极了,反正是邓为先是从来没听她嘴里说过这样的话。

而且,说话就说话,为什么眼神不断的往自己身上瞟。

这个意有所指也太明显了吧?

邓为先觉得自己也还行啊,也不是那种好吃懒做,酱油瓶子倒都不扶一下的人。

他时不时的也下厨的好吧?

“大过年的,不说这些,不说这些。

来来来,裁纸,邓国超,我等着你们几个大显身手啊。看看你们今年这个毛笔字有没有进步。”

学习可以不好,留级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反正年龄还小,不上学又安排不了,不如先在学校的那个鸟笼子里给关着。

但字很重要,首先得端正,其次得漂亮。

这是一个人的门面,绝对不能马虎。

就像他没上过什么学,自学了一点,后来去进修,在学校里待了两年,也是下了苦功夫去练字的。

不然的话,别管他怎么有前途,他一个结过婚的也不可能把向薇给追到手了。

这个东西,真的特别能彰显人格魅力。

邓青宁磨了的刀十分锋利,在她手里格外的听话。

胡辛铭在梁渠大队那边跟她在一个锅里吃了那么长时间的饭,知道她做饭的手艺好。

但是不知道这么好。

用刀的架势就像是个很有经验的老厨子一样。

看起来在那边因为缺食物的缘故,还是影响了邓青宁同志的发挥。

羊肉用锋利的刀片成了薄片,用薄如蝉翼来形容有点夸张,但确实是很薄很薄,而且看起来还非常的均匀一致。

到时候提前用胡椒粉什么的腌制一下,也不能提前太久,太久肉就没有鲜味儿了。

“这个要怎么炒?”

“这个用葱爆,到时候卷饼。”

既然已经切了羊肉,干脆就着手把头天准备好的活鱼给宰了,依旧是一鱼两吃。

头是头的吃法,尾巴是尾巴的吃法。

身上的肉和骨头也都全部剔开。

弄好了之后用水洗了洗手,两个人一前一后的出了厨房。

客厅里面已经摆满了。

邓国强提着毛笔在那里泼墨挥毫。

人不大,字好不好都不知道,反正气势是很足了。

邓国超喊胡辛铭:“哥,来来来,人人参与,人人有份。”

胡辛铭这么大的人了还能不知道他那点小九九。

过去看了一眼,先挨个的夸了一遍。

“这个字写的可以啊。”他听邓青宁说两个弟弟都不怎么喜欢学习,是那种坐不住的。

但是这个字,显然是下了功夫去练的。

“还差的远,我爸说还要好好练。”嘴巴上说的谦虚,那眼神其实已经骄傲的不行了。

“哥,你来!”

胡辛铭结果毛笔,蘸了蘸墨汁。

规规矩矩的在四四方方的红纸上写了不大不小的一个福字。

“会不会太小气?”看着倒是挺周正的,很漂亮。

“不小,还没写完呢。”

留出来的四个角,又分别用不同的字体写了福。

文工团里的人才辈出,有不少毛笔字写的好的。

胡辛铭从来没有在人前写过,很少有人知道他也写的一手好字。

他的字是那会儿在他爷爷的鞭策下从小就开始练的,算是正儿八经的功底深厚。

半路出家的半吊子跟他这种只要一比较,那区别可太明显了。

邓为先和向薇还没有开口,邓国超已经服了。

忙不迭的把边上的纸都递过去:“来来来,写的好你就多写几张,等会我好带出去显摆。”能者多劳。

他一直觉得自己的毛笔字已经比他姐姐写的好了。

毕竟他姐心思不在练字上面,钢笔字写的虽然不错,但毛笔字也就只是能看。

他学习虽然没有对方好,但是经过这几年勤学苦练自觉已经远超对方。

甚至于觉得他是家里最好的了。

尤其是这两年出门去送福,被人都夸的飘到天上去了。

但是家里多了一个姐夫,他那点水平一下子就不够看了。

根本就不用别人开口,那点飘飘然的骄傲劲儿一下子就熄了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