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重生96
“我的黑神话啊!”
行驶的公交车上,一声突如其来的惊叫声打破了冬日的宁静。
一众好奇的目光齐刷刷的望向后座上那个穿着贪狼中学黑色校服,身材高大,体格匀称,一头差点遮住眼睛的浓密黑发,五官十分精致的少年。
什么情况?
眼下的林殊一脸懵逼。
他最后的记忆还停留在华夏第一款国产3A游戏《黑神话:悟空》发售的当晚,身为猴批的他,一下班,就迫不及待的开着911,往自个半山别墅赶。
结果好死不死,半道上突然妖风大作,电闪雷鸣,漫天雨幕,连路都看不清。
刚挂完老婆打来的电话。
一道不讲理的远光灯就恶意满满的打在了他的脸上,而后一辆失控的重卡咆哮着,如一头发狂的雄狮,迎面扑来,瞬间,将那辆满配版的911碾压成了一块铁疙瘩。
而死前林殊唯一的执念就是。
三百二十八!
老子花钱买的豪华版!
等了整整四年!
结果,别说上手玩了,你好歹让我看一眼剧情吧!
哪怕是云通关一次也行啊!
老子死不瞑目啊!
然后,他就惊醒了。
原本以为做了一个噩梦!
结果却发现自己正坐在一辆拥挤的老式公交车上。
周围一群打扮老土的路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一溜看笑话似的盯着他。
林殊干咳了一声,假装无事发生,扭头望向窗外。
众所周知,只要自己不觉得尴尬,那尴尬的就是别人。
而此刻大马路上,行人络绎不绝,只是看见最多的交通工具居然是自行车,然后是皇冠,“黄面包”,夏利这样的老式三件套,而一抹红(小红旗)和一抹黑(桑塔纳)已经是街上最靓的仔。
远处寒山寺的钟声响起,一股尘封的记忆突然浮上心头。
他看了一眼身上的校服,又站起来看了一眼公交车上标记的站牌。
没搞错的话,他重生了,回到了1996年!
劳资的黑神话!
911!
半山别墅!
银行卡里躺着吃利息的一个亿!
从此以后,统统都离他而去了!
“不要啊,我真没想重生啊!”
……
90年代初,邓爷爷南巡讲话,用11天时间改变了无数人的一生,让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了祖国大地!
回到1996年,四大天王依然统治了娱乐圈的半壁江山!
这一年,一部《古惑仔》横空出世,让一代人的青春打上了鸡血,喇叭裤,染黄毛,纹身,烟头烫,人手一把西瓜刀好似街上最靓的仔。当然,林殊遇见了,更愿意恭维一句,“傻狗”!
而一部叫《灌篮高手》的动画,也几乎同一时间风靡大陆,成为80,90年代人永不磨灭的童年回忆!
虽然不懂鸟语,但是多数男生都哼哼过《直到世界尽头》这首歌。
而这一年,种花家男篮也迎来了最辉煌的时刻!
94,96年,在世锦赛和奥运会分别击败了实力强大的斗牛士和潘帕斯雄鹰,让这一代男篮赢得了“黄金圣斗士”的美誉!
估计这些前辈们怎么也没想到,若干年后的男篮后辈们,非但没继承他们的荣耀,反而逢人便跪,被打成“青铜难民”,连个奥运会都进不去!
而这一年,林殊16岁。
他为什么这么肯定,是因为他身上穿着贪狼中学的校服,而此刻公交车却开往文曲中学的方向。
文曲中学是北斗市重点高中,贪狼中学只是一所普高。
他原本有机会以篮球特长生的身份,特招进入文曲中学的。
但是因为当时疯狂崇拜流川枫,于是他选择了离家更近的贪狼中学。
就像流川枫选择了湘北一样!
听起来是不是很酷!
谁没有中二的时候?
当然,现在回想起来,林殊只会骂当年的自己一句傻逼!
然后他记得很清楚,自己高一上学期,在贪狼中学遭到校篮球队高年级生集体霸凌和孤立。
他选择了隐忍,期间偷偷跑去学散打拳击,等到时机成熟,就果断撂摊子不干了,和那群高年级人渣狠狠打了一架!
他记得自己以一敌七,揍的对面三个人进了医院,剩下的人也个个鼻青脸肿,没好哪去,当然,他本人也受了伤。
最后还惊动了校领导。
不幸的是那七人中有一个是校领导的亲戚,于是,学校不分青红皂白,给了他退学处分!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文曲中学的老校长恰好在贪狼中学做客。
私下打听了一下。
他记得林殊。
因为林殊拿过北斗市国中比赛的fmvp。
那场比赛,老校长正好是特邀嘉宾,就连冠军奖牌都是他颁发的。
他甚至向那学生蛊惑,让对方来自己学校。
只是,对方不知怎么没来。
反倒跑去了贪狼!
可能是因为文曲中学篮球水平常年排北斗市倒数第一有关。
都说学生德智美劳体要全面发展!
学校要响应国家号召。
可每年北斗杯,老校长的老脸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
为了挽回脸面,这一次,他果断出手了。
很快就把整件事给压了下去。
又把林殊从贪狼中学特招到了文曲中学。
老头子桃李满天下,就连北斗市市长都是他的学生。
加上文曲中学本身又是一所私立学校。
所以,这点小事,洒洒水啦!
……
1996年2月27日,林殊转校的第一天。
也是他重生的第一天。
因为睡过头,不出意外,他迟到了。
校门紧闭,门卫张老头对他虎视眈眈,谁让他穿着贪狼中学的校服。
林殊以前其实并不是一个好学生。
平日里自由散漫惯了。
这大概与他原生家庭有关。
他父亲早逝,母亲也早就改嫁了。
平日里一个人独居,压根没人管他。
这也养成了他叛逆,高冷,甚至有点中二的性格。
他甚至幻想过自己就是现实里的流川枫!
在现在看来,那时的他,多多少少有点大病!
如果现在问他最想成为灌篮高手里的谁?
那他的答案一定是三井寿!
因为,流川枫不一定适配每一个队,但是三井寿一定适配。
举个例子,你在国内联赛可能是球队王牌,球都在你手上。
但是到了nBA呢?你还会是王牌吗?上了替补席,球队是需要一个持球大核还是会三分能打无球的神射手?
况且,篮球场上,三分永远大于两分,按现在产效角度讲,哪怕中投足够逆天,达到了50%命中率,也仅仅相当于三分33.3%命中率。当球员三分高于33.3%时,就完全能抵销逆天中投的作用了。
这也是为什么,篮球技战术不断演变和攀升,进化出了“小球时代”打法!
……
好歹在这上了三年学,以往逃学翻墙跑街机厅的事,没少干。
林殊熟门熟路的绕到了学校侧后方,内操场位置,这边紧靠着司令台,平日里,大家逃课,都是从司令台这边翻墙到外面的。
围墙也就三米高左右。
从里往外翻很容易。
从外往里翻,那就得看个人能力了。
大家习惯蹬墙上壁,有人还拿锤子在墙上凿了个坑,方便落脚。
对林殊来说,也就三两下功夫。
短距离助跑,往墙上简单一蹬,他整个身子就好像窜天猴一样,高高跃起,双手扣住上沿,轻松写意的攀了上去。
不得不说,年轻真好啊!
林殊感慨一声。
“喂,等等,能拉我一把吗?”
伴着一道泠泠之音,一阵清脆脚步声从远处跑了过来。
林殊低头看过去,脸色瞬间有些阴睛不定。
唐婉!
他的前世初恋!
只是这段初恋对他来说,并不美好!
因为高三毕业后,遭到对方父母反对,他被甩了。
他估计永远忘不了对方母亲,看他时,那股鄙夷不屑,仿佛看污秽一样的眼神。
“你配不上她,另外,我不想再看见你!”
那副趾高气扬的架势!
令他终生难忘!
而唐婉的冷漠无情,也让他彻底死心。
“你走吧,我们结束了!”
这就是对方留给他最后的话语!
冰冷,不留丝毫余地。
后来,她去了国外。
自此,两人就再也没有见过面。
有时候,一个转身,就是一辈子!
不过,林殊回来了!
这一次,他打算过另一种活法。
此时此刻,双方第一时间对视了一眼。
唐婉觉得这男生长的还挺帅。
林殊呢,虽多年未见,却宛如昨日。
唐婉的长相很清冷,像一株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
五官近乎无瑕,就好像天赐一般。
前世,林殊见过无数美女,论美貌,唐婉独占鳌头!
“可惜,前世,老子的心,就已经死了!”
林殊一脸冷漠地转过头去,朝另一侧果断跳了下去,不带看第二眼。
唐婉呆愣在原地。
有些风中凌乱。
他什么意思?
我,就这般不受待见?
当然,以她的性格,很难做出指摘别人的行为。
可突然之间,有股郁气在胸口凝结,让她莫名有些喘不过气。
“我记住你了。”
看着那高不可攀的围墙,唐婉清冷的目光中带着一丝哀怨,没有丝毫停留,转身就走。
而围墙另一侧,林殊并没有马上离开。
报复唐婉,他有那么幼稚吗?
只是前世被人看不起,让他有些不甘心,这一世他想争口气罢了。
“上一世,你既然甩了我,那么,这一世,自然,也要还你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