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重生96

“我的黑神话啊!”

行驶的公交车上,一声突如其来的惊叫声打破了冬日的宁静。

一众好奇的目光齐刷刷的望向后座上那个穿着贪狼中学黑色校服,身材高大,体格匀称,一头差点遮住眼睛的浓密黑发,五官十分精致的少年。

什么情况?

眼下的林殊一脸懵逼。

他最后的记忆还停留在华夏第一款国产3A游戏《黑神话:悟空》发售的当晚,身为猴批的他,一下班,就迫不及待的开着911,往自个半山别墅赶。

结果好死不死,半道上突然妖风大作,电闪雷鸣,漫天雨幕,连路都看不清。

刚挂完老婆打来的电话。

一道不讲理的远光灯就恶意满满的打在了他的脸上,而后一辆失控的重卡咆哮着,如一头发狂的雄狮,迎面扑来,瞬间,将那辆满配版的911碾压成了一块铁疙瘩。

而死前林殊唯一的执念就是。

三百二十八!

老子花钱买的豪华版!

等了整整四年!

结果,别说上手玩了,你好歹让我看一眼剧情吧!

哪怕是云通关一次也行啊!

老子死不瞑目啊!

然后,他就惊醒了。

原本以为做了一个噩梦!

结果却发现自己正坐在一辆拥挤的老式公交车上。

周围一群打扮老土的路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一溜看笑话似的盯着他。

林殊干咳了一声,假装无事发生,扭头望向窗外。

众所周知,只要自己不觉得尴尬,那尴尬的就是别人。

而此刻大马路上,行人络绎不绝,只是看见最多的交通工具居然是自行车,然后是皇冠,“黄面包”,夏利这样的老式三件套,而一抹红(小红旗)和一抹黑(桑塔纳)已经是街上最靓的仔。

远处寒山寺的钟声响起,一股尘封的记忆突然浮上心头。

他看了一眼身上的校服,又站起来看了一眼公交车上标记的站牌。

没搞错的话,他重生了,回到了1996年!

劳资的黑神话!

911!

半山别墅!

银行卡里躺着吃利息的一个亿!

从此以后,统统都离他而去了!

“不要啊,我真没想重生啊!”

……

90年代初,邓爷爷南巡讲话,用11天时间改变了无数人的一生,让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了祖国大地!

回到1996年,四大天王依然统治了娱乐圈的半壁江山!

这一年,一部《古惑仔》横空出世,让一代人的青春打上了鸡血,喇叭裤,染黄毛,纹身,烟头烫,人手一把西瓜刀好似街上最靓的仔。当然,林殊遇见了,更愿意恭维一句,“傻狗”!

而一部叫《灌篮高手》的动画,也几乎同一时间风靡大陆,成为80,90年代人永不磨灭的童年回忆!

虽然不懂鸟语,但是多数男生都哼哼过《直到世界尽头》这首歌。

而这一年,种花家男篮也迎来了最辉煌的时刻!

94,96年,在世锦赛和奥运会分别击败了实力强大的斗牛士和潘帕斯雄鹰,让这一代男篮赢得了“黄金圣斗士”的美誉!

估计这些前辈们怎么也没想到,若干年后的男篮后辈们,非但没继承他们的荣耀,反而逢人便跪,被打成“青铜难民”,连个奥运会都进不去!

而这一年,林殊16岁。

他为什么这么肯定,是因为他身上穿着贪狼中学的校服,而此刻公交车却开往文曲中学的方向。

文曲中学是北斗市重点高中,贪狼中学只是一所普高。

他原本有机会以篮球特长生的身份,特招进入文曲中学的。

但是因为当时疯狂崇拜流川枫,于是他选择了离家更近的贪狼中学。

就像流川枫选择了湘北一样!

听起来是不是很酷!

谁没有中二的时候?

当然,现在回想起来,林殊只会骂当年的自己一句傻逼!

然后他记得很清楚,自己高一上学期,在贪狼中学遭到校篮球队高年级生集体霸凌和孤立。

他选择了隐忍,期间偷偷跑去学散打拳击,等到时机成熟,就果断撂摊子不干了,和那群高年级人渣狠狠打了一架!

他记得自己以一敌七,揍的对面三个人进了医院,剩下的人也个个鼻青脸肿,没好哪去,当然,他本人也受了伤。

最后还惊动了校领导。

不幸的是那七人中有一个是校领导的亲戚,于是,学校不分青红皂白,给了他退学处分!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文曲中学的老校长恰好在贪狼中学做客。

私下打听了一下。

他记得林殊。

因为林殊拿过北斗市国中比赛的fmvp。

那场比赛,老校长正好是特邀嘉宾,就连冠军奖牌都是他颁发的。

他甚至向那学生蛊惑,让对方来自己学校。

只是,对方不知怎么没来。

反倒跑去了贪狼!

可能是因为文曲中学篮球水平常年排北斗市倒数第一有关。

都说学生德智美劳体要全面发展!

学校要响应国家号召。

可每年北斗杯,老校长的老脸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

为了挽回脸面,这一次,他果断出手了。

很快就把整件事给压了下去。

又把林殊从贪狼中学特招到了文曲中学。

老头子桃李满天下,就连北斗市市长都是他的学生。

加上文曲中学本身又是一所私立学校。

所以,这点小事,洒洒水啦!

……

1996年2月27日,林殊转校的第一天。

也是他重生的第一天。

因为睡过头,不出意外,他迟到了。

校门紧闭,门卫张老头对他虎视眈眈,谁让他穿着贪狼中学的校服。

林殊以前其实并不是一个好学生。

平日里自由散漫惯了。

这大概与他原生家庭有关。

他父亲早逝,母亲也早就改嫁了。

平日里一个人独居,压根没人管他。

这也养成了他叛逆,高冷,甚至有点中二的性格。

他甚至幻想过自己就是现实里的流川枫!

在现在看来,那时的他,多多少少有点大病!

如果现在问他最想成为灌篮高手里的谁?

那他的答案一定是三井寿!

因为,流川枫不一定适配每一个队,但是三井寿一定适配。

举个例子,你在国内联赛可能是球队王牌,球都在你手上。

但是到了nBA呢?你还会是王牌吗?上了替补席,球队是需要一个持球大核还是会三分能打无球的神射手?

况且,篮球场上,三分永远大于两分,按现在产效角度讲,哪怕中投足够逆天,达到了50%命中率,也仅仅相当于三分33.3%命中率。当球员三分高于33.3%时,就完全能抵销逆天中投的作用了。

这也是为什么,篮球技战术不断演变和攀升,进化出了“小球时代”打法!

……

好歹在这上了三年学,以往逃学翻墙跑街机厅的事,没少干。

林殊熟门熟路的绕到了学校侧后方,内操场位置,这边紧靠着司令台,平日里,大家逃课,都是从司令台这边翻墙到外面的。

围墙也就三米高左右。

从里往外翻很容易。

从外往里翻,那就得看个人能力了。

大家习惯蹬墙上壁,有人还拿锤子在墙上凿了个坑,方便落脚。

对林殊来说,也就三两下功夫。

短距离助跑,往墙上简单一蹬,他整个身子就好像窜天猴一样,高高跃起,双手扣住上沿,轻松写意的攀了上去。

不得不说,年轻真好啊!

林殊感慨一声。

“喂,等等,能拉我一把吗?”

伴着一道泠泠之音,一阵清脆脚步声从远处跑了过来。

林殊低头看过去,脸色瞬间有些阴睛不定。

唐婉!

他的前世初恋!

只是这段初恋对他来说,并不美好!

因为高三毕业后,遭到对方父母反对,他被甩了。

他估计永远忘不了对方母亲,看他时,那股鄙夷不屑,仿佛看污秽一样的眼神。

“你配不上她,另外,我不想再看见你!”

那副趾高气扬的架势!

令他终生难忘!

而唐婉的冷漠无情,也让他彻底死心。

“你走吧,我们结束了!”

这就是对方留给他最后的话语!

冰冷,不留丝毫余地。

后来,她去了国外。

自此,两人就再也没有见过面。

有时候,一个转身,就是一辈子!

不过,林殊回来了!

这一次,他打算过另一种活法。

此时此刻,双方第一时间对视了一眼。

唐婉觉得这男生长的还挺帅。

林殊呢,虽多年未见,却宛如昨日。

唐婉的长相很清冷,像一株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

五官近乎无瑕,就好像天赐一般。

前世,林殊见过无数美女,论美貌,唐婉独占鳌头!

“可惜,前世,老子的心,就已经死了!”

林殊一脸冷漠地转过头去,朝另一侧果断跳了下去,不带看第二眼。

唐婉呆愣在原地。

有些风中凌乱。

他什么意思?

我,就这般不受待见?

当然,以她的性格,很难做出指摘别人的行为。

可突然之间,有股郁气在胸口凝结,让她莫名有些喘不过气。

“我记住你了。”

看着那高不可攀的围墙,唐婉清冷的目光中带着一丝哀怨,没有丝毫停留,转身就走。

而围墙另一侧,林殊并没有马上离开。

报复唐婉,他有那么幼稚吗?

只是前世被人看不起,让他有些不甘心,这一世他想争口气罢了。

“上一世,你既然甩了我,那么,这一世,自然,也要还你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