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李建刚的谋划,还要继续立功造势

    一个好汉三个帮。

    这句话,李建刚还是懂的。

    他可没兴趣做独狼,所以既然有机会,自然少不得拉拢一下。

    孙二狗和刘波,那自然马屁拍的震天响。

    时间,慢慢流逝。

    很快就到了七点半左右,南大门这边已经不停有人进进出出。

    就在此时,李建刚正巧看到吴刚。

    “大队长,过来一下。”李建刚开口。

    骑着自行车的吴刚,听到李建刚开口,才疑惑的把自行车停在岗亭门口。

    走进来后,才疑惑开口:“怎么了?”

    李建刚先让刘波去帮吴刚停自行车,随后才简单将刚才那件事说了一下。

    吴刚,一脸震惊。

    就这么错愕的看着李建刚。

    “大队长,那悍匪开枪了。”

    李建刚忍不住开口:“所以我直接把他击毙了,这个应该问题不大吧?”

    虽然他也知道,这事大概率不要紧。

    但身为后世灵魂的他,还是有点拿捏不住,看到吴刚后自然赶紧就询问了出来。

    吴刚闻言,翻了个白眼:“打死就打死了呗,这又什么?”

    “不过你小子立功了啊,那悍匪的尸体在哪?”

    听到这番话,李建刚才松了一口气。

    随后。

    带着李建刚来到门外角落处,看了一眼悍匪的尸体后,才再次走了回来,看了一眼绑匪的麻袋。

    那一捆捆的钱和票,就连吴刚都倒吸一口冷气。

    “这帮悍匪,死有余辜。”

    “这可是昨天厂里财务,刚从银行取出来的钱,就等过两天发工资了。”

    “没曾想,这么巧竟然遇到悍匪。”

    “你小子真是立功了,这钱要是真丢了,那咱们保卫科麻烦就大了。”

    “靠着眼前这个功劳,我保你升职中队长。”

    “你继续上班吧,我去找主任一下。”

    说完,吴刚就准备离开。

    对于李建刚立功,他作为战友当然高兴。

    第一想法,就是帮战友捞好处。

    不过。

    就在吴刚准备离开时,却直接被李建刚拦住:“大队长,你等等。”

    “你不觉得这事,太巧合了吗?”

    “虽然发工资时间固定,但财务多会去银行取钱,这个时间总不固定吧?”

    “这些悍匪是如何得知具体时间的?而且还是在财务取钱当天晚上,就这么巧合的进来盗窃了?”

    “我可不相信,这些都是巧合!”

    吴刚,愣住了。

    刚才他并没有仔细想,如今听李建刚这么一说,瞬间就察觉到了不对劲。

    对啊!

    这群悍匪是怎么知道,轧钢厂财务具体的取钱时间呢?

    “你的意思是?”吴刚开口。

    李建刚开口:“我觉得,肯定有内鬼!”

    “我想申请权限,由我负责调查这件事。”

    “想做这件事的话,肯定要带人问话,还要轧钢厂给我一份名单。”

    “到底有多少人知道,咱们厂财务的取钱时间。”

    是的。

    在保卫科上班,立功的机会很少。

    毕竟像悍匪这种大事,几年都碰不到一次。

    李建刚既然想升职加薪,那么自然要把握机会,尽可能多的立功。

    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么店了。

    抓捕悍匪是一功,但要是能将内鬼抓到,那么就是另外一个功劳了。

    对于别人来说,或许比较麻烦。

    但对于有犯罪雷达的他来说,却简直不要太简单。

    只要能争取到权限,那么他就决定能把人给揪出来。

    哪怕,没有证据。

    但只要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想倒推找到证据,根本就算不上复杂。

    好歹上辈子,他也看过无数刑侦剧。

    问题,不大!

    而,另一边。

    吴刚听完这番话后,瞬间就明白了自己这位老战友的野心。

    不过,这是好事!

    他也希望李建刚能爬的更高,毕竟她们俩关系不错,李建刚今后走的更高,相反还能帮助到他。

    所以,没有废话。

    吴刚思考了一下,就直接开口:“这个问题不大!”

    “悍匪既然是你抓到的,由你负责侦破这个案子,量谁也说不出什么来。”

    “不过,先等等。”

    “我先去跟主任汇报一下,这个案子的办案权,我会尽可能给你争取下来。”

    “不过只要接了手,那调查不出来,那你虽不说有责任,但在你主任的印象肯定会变差。”

    “你有把握吗?”

    李建刚,笑了。

    直接点了点头:“既然我要接手,那自然有把握。”

    “行,你等我好消息吧。”吴刚开口。

    李建刚继续开口:“还有就是,我这俩小兄弟的功劳。”

    “可别忘了啊!”

    吴刚,摆了摆手。

    这对他而言,都是一点小事。

    俩人聊完之后,吴刚就带着装着钱的麻袋,径直朝行政大楼而去。

    ……

    轧钢厂,南大门。

    保卫亭外。

    此时汇聚的人,已经越来越多。

    看着那悍匪的尸体,所有人都在议论纷纷。

    他们能发现,原因也很简单。

    首先是地下的那一滩鲜血,还有就是李建刚遮盖尸体的布,故意将尸体的脚和一截腿给露了出来。

    他的目的,就是造势!

    身为一个穿越者,上辈子的经历让李建刚明白。

    韬光养晦、扮猪吃老虎这些,有用!

    但那算是等你升无可升,有了一点权利地位之后,才能用得上的招。

    对于他这种小虾米,屁用也没有。

    什么只要是你金子,走到哪里都会发光。

    狗屁!

    别说埋在沙子里,只要给你遮上一层布,那你就永世别想发光。

    所以,造势很重要!

    尤其在你身处底层的时候,你的名气越大,领导关注到你的机会才越大。

    而且。

    只要名气大到一定地步,所有人都知道你牛逼时,你升职相反才会变得更容易。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好处!

    那就是让所有人知道,你不是一个好惹的人。

    只有这样,别人面对你时,才不敢把你当软柿子捏。

    想搞你之前,对方也会掂量一下。

    “嘶,真是可怕!”

    “真是没有想到,咱们这轧钢厂,还会有悍匪来啊!”

    “听说打死这悍匪的,是这保卫亭的小队长,好像是叫李建刚来着!”

    “真是厉害啊!”

    “可不是嘛,我只是看这流的血,心里就发慌的厉害,人家却敢正面硬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