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六百七百零四章 做菜

“肘子好像对烤肉很内行啊。”麦杰夫看着麻利地处理着食材的周至感觉这娃十分的内行,似乎比周围爱吃烧烤的邻居们都内行。

“肘子写过一套关于他们家乡烹饪的书籍,还登上过畅销榜呢。是叫《fragranceflavorofszechuan》?”

你绝对调查过我,现在装都不装了!周至在心里吐槽,不过嘴上却恭敬得很,笑道:“是,那套书后来被港岛蔡老和英伦剑桥出版社看上了,出了港台版和英文版,算是我人生的第一桶金。在父母收入加起来一个月不过三四百元的时候,我靠那套书挣了一百万英镑,在当时的确是一笔很疯狂的收入。”

其实在之前周至也有些收入了,不过这是挣外汇,英镑一比十,美元一比七,就连港币都能一比一点二三,黑市还能更高,在国内人均工资几十块的时候的国外挣钱国内花,简直不要太爽。

而且有了这些外汇,加上安心安然给的防盗门锁海外销售的提成,很快周至就逮到了第一次暴富的机会——做空欧洲金融危机。

要是没有这第一桶金,就算明知道金融危机要来,手里没有外汇做空它也是白瞎。

“我也在亚马逊订购了一套。”露易丝说道:“算是给你的销量做点贡献,这书好像现在也还卖得不错,可以算是畅销书了。”

“这个是有点取巧了,主要是出名得比较早,然后一说起东方文化,不,应当算介绍中国亚文化的书籍的时候,大家很容易就想到它,”周至很谦虚:“所以一直还能卖。”

“不过这也给我们提了个醒,说明国外很多人还是很喜欢我们的文化的,关键在于如何推广和介绍它。”

“到时候我一定好好看看。”麦杰夫倒是比较期待:“说不定也能学两道菜。”

“不过我那套书里没有介绍到烧烤,”周至说道:“烧烤其实是我到了凉山州以后,和当地的乡亲们学的,他们的烧烤相当不错,只可惜调料和这里的不一样,做不出来。等伯父阿姨到中国游玩的时候,我和小苗再带你们好好尝尝。”

说话间,肘子已经用炸过洋葱的橄榄油加了些蘑菇丁,德式肉肠丁,鹰嘴豆,淀粉水和盐调了个酱汁,交给麦小苗舀到蛋羹盅里,加上一片罗勒叶子作为装饰,一道中西合璧的蛋羹就做好了。

有这道菜开路,接下来就是宴席的开始。

受材料限制,周至一边烤肉,一边指导麦小苗制作了一道可乐鸡翅,一道番茄培根炒鸡蛋,一道蒜蓉炝炒生菜,剩下的就是煎牛排,烤牛肉,烤肠。

主食是烤面包片。

凉菜则是擦甘蓝丝,西芹丝,水煮过生的土豆丝,胡萝卜丝,拌上用可乐,柠檬汁,香草碎,盐,姜蒜汁调和的拌生菜。

关键是周至用泡过的干辣椒加盐和水调和,再用滚油浇上去拌成特殊的辣椒酱,让大家根据自己的接受程度加到自己那份凉菜丝里,这种甜酸口的凉菜搭配烤肉,再来上一杯冰冻的柠檬水,在初夏的庭院里享受,真是太舒服了。

除了调味需要精准外,加工方式实在是简单,麦小苗自然统统将之作为自己的菜品端上桌显摆。

露易丝和麦杰夫相视而笑,对周至的喜欢又多了一分,这娃太懂给小苗提供情绪价值了。

不过必须承认几道菜品的味道都十分不错,露易丝用叉子指着臊子鸡蛋羹,可乐鸡翅,番茄培根炒鸡蛋,蒜蓉炝炒生菜,以及凉拌蔬菜丝:“这几道菜要是在纽约大餐厅里推出,起码需要一百美元。”

“可乐还能用来做菜,味道还这么好,明明应该是一道西餐菜,却被中国人发明了出来。”以往周末只有跟着老婆啃养生三明治的麦杰夫吃得很开心:“发明可乐鸡翅的人,真是个天才。”

“西餐有道烧烤菜叫coca-chicken,是用可乐和番茄酱给鸡肉码味,然后烧烤出来的。”

“传说中餐的可乐鸡翅就是因为这道菜变化而来的,coca-chicken传入了台岛后,人们改用酱油代替了番茄酱。”

“等传入中国大陆后,大陆厨师因为经常做红烧肉,所以对炒制的焦糖色十分熟悉,传说是鲁省济南的一个餐厅首先发现可以用可乐代替糖色,十分方便,于是便传开了。”

“中餐里的红烧菜,要先炒糖色,制作过程中一般还要加点冰糖提鲜。”

“可乐里面本身有焦糖,可以代替麻烦而又高温的炒糖色过程,同时也有糖,可以代替冰糖。所以用它做菜就很简单了。”

“还有一点,中餐常用酒的挥性带走食材中的腥味,后来发现啤酒去腥效果更好,因为啤酒中的二氧化碳挥发更利害,更容易带走腥味物质。”

“可乐里也有Co2,能带走一部分腥味。还有一些香料,可以代替芳香剂。”

“因此所谓的可乐鸡翅,其实就是用可乐代替了糖色、冰糖、料酒,部分香料的改良款红烧鸡翅。”

“我们中国人实在是聪明。”麦杰夫很骄傲。

“当年西方抢了我们这么多东西,都没有想着抢一部菜谱。”麦小苗现在立场坚定得很,立马吐槽:“害我以为左宗棠鸡就是正宗的中餐,刚去蜀中的时候,太丢人了!”

“左宗棠鸡其实是一九五二年,太平洋第七舰队司令海军上将阿瑟·威廉·雷德福访台的时候,由湘菜大师彭长贵发明的一道新菜。雷德福特品尝后询问菜名,彭因为自己是湖南人,希望菜名响亮又能与湖南有点关系,就随口起名宗棠鸡。”

“后来有一次台岛要员带随从到彭园餐厅用餐,彭大厨为其制作了左宗棠鸡。要员食后甚感美味,翌日起也向他人宣扬该菜的美味。此菜遂成为彭园的招牌菜。”

“七三年彭长贵赴美国开办彭园餐厅。前国务卿基辛格在彭园宴客,吃过‘左宗棠鸡’后赞不绝口。经《华盛顿邮报》、《纽约时报》等媒体大幅报道,这道菜因而名气大震,逐渐成为美国人眼里中餐‘第一菜’。”

“其实这道菜就是太白粉面糊包裹鸡块油炸,达到‘外干内嫩’的效果后,以葱泥、姜泥、蒜泥、酱油、醋、干辣椒等调味成酱汁,下腿肉一起拌炒到鸡块均匀包裹料汁而成。”

“这道菜之所以会在米国流行,主要是事先可以炸好大量的鸡块,等到需要出菜的时候一勺鸡块一勺酱料热锅里一拌就得,有了预制工序,出菜就非常快,作为快餐迎合了米国社会需求,因此才流行了起来。”

“左宗棠鸡在中国不流行吗?”露易丝完全没有想到过,这道在米国家喻户晓的中餐菜,在周至这个真正的中国人眼里仅仅是一道“快餐预制菜”。

“在中国,糖醋里脊和咕咾肉,做法和左宗棠鸡类似,不过名气比它大得多,要说炒鸡肉的甜酸味型菜品,川菜和鲁菜里的宫保鸡丁,也远比左宗棠鸡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