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我国封建社会~魏晋时期35

志怪小说——《搜神记》

简介:

《搜神记》,晋朝干宝撰,是继承先秦、两汉以来的神话传说、寓言故事而又有所发展的一部志怪小说集。原书已佚,流传下来的本子是后人辑录整理而成的,有二十卷本、八卷本两种。

内容多数记载神怪故事,迷信色彩较浓。但书中也保存了一些优美动人的民间故事,反映出当时一些社会现实,曲折第表现了古代人民某些美好的愿望。

《搜神记》中的作品,一般情节简单,描写不多,语言简练,笔调质朴,只能说初具小说的格局。但它为唐、宋和以后的小说提供了部分素材,对我国小说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

作者干宝小传(转下一章)

干宝的主要着作

1、《董永》—1

原文:

汉,董永,千乘人。少偏孤,与父居,肆力田亩,鹿车载自随。父亡,无以葬,乃自卖为奴,以供丧事。主人知其贤,与钱一万,遣之。永行,三年丧毕,欲还主人,供其奴职。道逢一妇人曰:“愿为子妻”。遂与之俱。主人谓永曰:“以钱与君矣。”永曰:“蒙君之惠,父丧收藏,永虽小人,必欲服勤致力,以报厚德。”主曰:“妇人何能?”永曰:“能织。”主曰:“必尔者,但令君妇为我织缣百匹。”于是永妻为主人家织,十日而毕。女出门,谓永曰:“我,天之织女也。缘君至孝,天帝令我助君偿债耳。”语毕,凌空而去,不知所在。

——《搜神记》

释义:

本文从《搜神记》选出,是篇神话。董永的事迹始见于曹植《灵芝篇》,《搜神记》也记载这件事,当为魏晋间流行的故事。

在魏晋期间,社会风气败坏,伦理关系反常。利之所在,父子情同陌路,兄弟视若仇人,夫妇恨同冤家。

这类作品的产生,在当时有一定的抨击的作用和积极的社会意义。董永这个故事,长期流传民间,为人民所喜闻乐见。

但是,我们应当看到,董永这一故事,存在着严重的时代局限性和阶级局限性,它所宣扬的“卖身葬父,孝感动天”,乃是儒家思想和道家思想相揉和的产物,

它写主人的仁慈与奴隶的驯从,掩盖了阶级对立的实质,对被压迫人民起了麻痹斗志的作用,这些都是应当批判的。

新中国成立后,所演的地方戏《天仙配》,即取材于此。但它对董永事迹已加以批判改造,表现了反对封建的主题。

译文(参考):

汉朝时,有一青年名叫董永,是齐国千乘人。少年时母亲就去世了,跟父亲一起,尽力种田,有一辆小车作运载工具。

父亲故亡时无钱安葬,就卖身为奴,作为办理丧事的费用。主人知道他贤能,给他一万块钱,打发他回去了。

董永待三年服丧期完毕,想回到主人家去,继续做家奴。一天,在路上偶遇一妇人,对他说:“我愿意做你的妻子”。

那妇人就和董永一起来到主人家。主人对董永说:“不是已经给过你钱了吗,你怎么又跑回来了?”

董永答道:“感谢您的恩惠,使我安葬了父亲,我虽是个小人(自谦之词),定会竭心尽力去做事,以报答您的厚德。”

主人问:“你妻子有什么技能?”

董永回答:“她能织布。”

主人说:“如果真的会织布,就让她为我织一百匹双丝的细绢吧。”

于是董永妻就为主人家织缣,十日便织好了。

妇人出门对董永说:“我是天上的织女。因为你最孝顺,天帝令我来帮助你偿还债务。”

说完就升空而去了,好像没有来过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