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6章 郎骑“竹马”来 (五)

比起萧家父子的寡淡晚饭,宁家的伙食就好得太多了。

宁亚司这人出身富户,想当初家里也是有小作坊的。

不客气地说,如果没有那场天灾,宁亚司就是当不了官,也该是个少爷。

可那段逃难的时光到底是磨掉了一些性格上棱角。

他清楚地知道自己不再是少爷,会全力完成九华楼的工作。

只是辛苦赚钱,快活用。

也得亏他手艺好,工钱高,而且对生活有规划,否则他就得和萧家人一样到现在还是租房住。

晚间下工回家的时候,宁亚司特意去酒楼买了一只烧鸡,提留着回家。

给有的工友看到了以后,少不了又说了一句——上工宁师傅,下工宁老板。

宁亚司却是完全不在意,屁颠屁颠地就往家走。

“今天加餐!”宁亚司刚进门就喊了一句,“芳菲,我给带了烧鸡。”

宁亚司的妻子陶芳菲,从小就养在宁家的,本来算得是上宁亚司的养妹。

十五岁及笄的那年,因为两人有情,宁老爹就去衙门改了她的户籍资料,换回了原来的姓氏。

说起来,两人婚后那两年是最幸福的时候,父母尚在,新婚没多久就怀孕了。

后来,儿子宁修出生了,父老爹他们很他疼爱这孙子,也正因此在后来的逃难中,两位老人屡次把自己食物省下来给宁修吃。

甚至为了保护儿媳妇、孙子,还受过好几次的伤。

最终没能逃到延州就死在了路上。

宁亚司忍着悲痛,带着妻子,走完了那段最难走的路。

当初进九华楼的时候,宁亚司和萧根财都是从低阶工匠做起的,不过半年,宁亚司就升为中阶工匠,至此他和萧根财就拉开了差距。

同样被拉开的,还有宁修、萧见鹿的身形。

伙食不错的宁家,养出的儿子自然要比萧见鹿更壮实些!

所以此时

在屋子整理自己工具的宁修,听到了父亲的喊声,几乎是瞬间就窜了出来:“爹,是李记的烧鸡吗?”

没有听到父亲的回答,宁修皱着鼻子细细了闻着:“应该是李记的烧鸡,爹,今天下工晚了,还能买上,你运气真好。”

“哪有那么多的好运气!”宁亚司笑着解释道,“昨天,李记的掌柜来九华楼来找我修东西,我特意拜托他今天给留一只烧鸡的。”

“那也是爹爹有本事!”同样爱吃的女儿宁韫虽然没有夸张地闻来闻去,可是从表情能看出她现在心情很好。

陶芳菲却是在这个时候才从灶间探出头来:“都说了,我这今天都买了肉的,你偏要再买只烧鸡回来。你呀!就不能有钱,工钱发了吗?交出来!”

“今天发得不算工钱,是上次活计做得好,掌柜给的赏钱!”是不情不愿的语气,可宁亚司动作却无比老实,连同装赏钱的布包都一并交了出去。

宁修、宁韫两兄妹在边上偷笑。

陶芳菲则是从布包里拿走了银子,铜板一个都没有动:“吃好点没错,可也要注意节制,快洗手吃饭吧!”

“好嘞!”宁氏吃货三人组很快就坐到了餐桌前。

和萧家不一样,宁家的灶间是特意重新修过的,除了能做饭,还放了一张足以能坐下八人的长桌。

除了特别热的夏天,宁家人都是在这里吃饭的。

“瑟瑟,给鸡腿给你吃!”宁修刚刚坐下就把一只鸡腿,掰下来放到了妹妹宁韫的碗里,“都说吃哪补哪,我用手做工,我吃鸡翅膀就可以了。”

不给宁韫反驳的机会,直接夹了一只鸡翅膀吃了起来。

陶芳菲知道儿子是个妹控——这点遗传。

她小时候当宁亚司妹妹那会儿,他也是紧着自己吃鸡腿,因想起从前,嘴角挂着一抹笑。

刚要动筷子的时候,另外一个鸡腿就出现在了陶芳菲的碗里,不愧是父子,说辞都是一样的。

“行,我和瑟瑟吃鸡腿!”陶芳菲也不矫情,“对了,吃完饭了,暂时不要出去溜达,手又到了该泡药的时候,我下午的时候已经准备好了,随你们在院子泡,还是回房间泡。”

宁家这金镶玉的手艺已经传了好几代了,做这活需要手极其灵敏。

可是工匠的活干多了,就难免粗糙,但老茧多了,对材料的感知就没有那么准确了。

纵使也可以通过感觉和经验来做判断,可还是会有把握不住的情况。

宁家人入行时,学得第一句话,就是永远不要过于依赖你的感觉和经验。

所以为了保持手的感觉,宁家有一张祖传的药汤,定时浸泡在一定程度上就能保护好工匠的手。

宁韫虽然不会金镶玉这活,可她绣花,而且女子的手本就该以白嫩为美,她也就跟着家人一起泡药汤了。